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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
借錢給朋友,跟他收五分利,後來他不還我錢,還說我敢跟他討錢的話,他要告我重利罪。我這樣構成重利罪嗎?
解答:
刑法第344條規定,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最高可判處一年有期徒刑。因此,會不會構成重利罪的關鍵,在於是否「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」,以及什麼是「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」。前者通常屬於法官事實認定問題,後者,筆者歸納法院判決案例如下。簡言之,一般民間三分利應該還不至於構成重利罪,但如果是六分利以上,實務大多認為已觸犯本罪。至於四分五分利是否犯法,實務上大多從另一個要件--「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」是否具備來審查。
台北地方法院
編號 案號 是否為重利 利息
1 97,訴,143 是 20分;26分
2 97,審簡,88 是 月息60分、45分、36分、30分
3 97,簡,462 是 月息9.9分至15分
4 97,易,1034 是 月息約21分至30分
5 95,易,1685 是 月息33分至75分
6 96,易,509 是 月息6分
7 95,易,1726 是 月息20分
8 95,易,589 是 月息20分
9 95,簡,383 是 月息20分
10 94,簡,382 是 月息30分
11 93,易,762 是 月息39分
12 94,易,77 是 月息6分
編號 案號 是否為重利 利息
1 97,易,2833 否 月息45分
2 97,簡,3872 是 月息42分
3 97,簡,2589 是 月息47分
4 97,簡,3398 是 月息38分,月息24分
5 97,簡,3034 是 月息60分,月息45 分
6 97,簡,2923 是 月息9分
7 97,易,965 是 月息30分
8 97,簡,1977 是 月息8.4分,月息9分
9 97,簡,2259 是 月息24~27分
10 97,易,1017 是 月息24分
11 97,易更(一),1 是 月息16~60分
12 97,簡,1790 是 月息60分
13 97,易,747 是 月息60分
14 97,簡,1465 是 月息16分
15 97,簡,181 是 月息24分
16 96,易,2413 是 月息9分
案例:
去年底因經濟大蕭條,我的公司營運上資金周轉出現問題,後來轉向一位多年好友借錢,但親兄弟明算帳,我跟他借二百萬,他算我一個月利息8萬,我也簽本票給他,並答應他一年後將本金還給他,但現在時間未到,朋友見我公司營運有起色,便想提高每個月利息錢,還說如果我不答應,就要我馬上還錢,朋友這樣構成重利罪嗎?
解答:
依您的情形,你的朋友目前收受的利息為年利率48%,已超法定利率:20%,但依照民間算法為4分利,依照您所詢個案具體情況,應該還不到構成重利罪,只是對於超過法定利率20%部份,您可以拒絕支付。
來源:雋理法律事務所 王啟安律師
按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:「約定利率,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,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,無請求權。」,可知民法准許年利率最高不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為限,惟當事人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,非即構成刑法之重利罪。
按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:「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」,刑法之重利罪,須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始足成立。所謂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,係指就原本利率、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,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,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。故有無構成重利罪嫌,應就個案具體判斷之。常見之民間借貸約定三分利,雖已超過利息之最高限制,但司法實務上並不當然構成重利罪。
~ 完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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