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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RM是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(數位版權管理)的縮寫,其主要的目的是可以針對數位化後的檔案與媒體進行版權的控管,目前有許多廠商提供整套的DRM產品,我們稱這些賣DRM的廠商叫做”DRM產品提供者”
DRM分兩種,一種是給出版商用的,面對的是廣大的Internet user。另一種是用在公司裡面,面對的是固定範圍的內部網路員工,使用者擁有公司內部的帳號。
這些數位化的檔案可以是:
串流影音 (streaming audio/video)
檔案 (圖檔、office檔案、pdf、部分特殊格式的檔案)
上面這些檔案在進行數位版權管理前,都必須經過特殊處理,將現有檔案依照”DRM產品提供者”所指定的方式加以轉換。我們稱這些檔案的擁有者叫做「出版商」。
轉換後的檔案就可以放上server等讀者來拿取,讀者拿到檔案後,他可能要事先下載特殊的閱讀軟體,或使用現有的軟體就可以閱讀他所下載的檔案,到底需不需要另外安裝特殊的閱讀軟體,這會和不同的”DRM產品提供者”而有不同答案,讀者可能直接用acrobat reader就可以閱讀受DRM保護的檔案,或直接使用media player就可以播放影音檔案,但也可能要安裝特殊的電子書軟體才能閱讀。
當使用者開始閱讀時,依照選擇的”DRM產品提供者”不同,即使電子檔在他自己的電腦裡,他仍有可能必須要連上網路,向當初下載檔案的server回報版權,才能開始閱讀。
至於出版商(內容的提供者)則可以透過DRM進行以下的版權管理:
* 檔案是否可以由讀者存檔
* 檔案是否可以從讀者的電腦複製到其他台電腦
* 檔案必須在多久時間內閱讀完畢,否則失效
* 檔案內容是否可以列印 (或只能列印前幾頁)
* 檔案內容或畫面是否可以透過print screen或螢幕擷取軟體,將畫面抓下
* 影像和聲音能不能透過電腦上的音效卡或影像擷取卡錄下
當DRM搭配網路付款機制後,可以做到以下幾種類型的授權模式:
* 以檔案複製(下載)的次數收費 (pay per copy)
* 以瀏覽的次數收費 (pay per view)
* 試看前幾頁不要錢,但繼續往後翻要線上收費 (try and buy)
* 同一檔案在固定時間內隨你看,超過時間另外收費 (read before expire)
* 所有檔案在固定時間內隨你看,超過時間另外收費 (all-you-can-see before expire)
目前市場上主要有提供給出版商用的DRM系統的”DRM產品提供者”,主要有:
微軟、adobe、Macrovision、Real Networks、Apple (ipod)
~ 完 ~
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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